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理论上来说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分割和孩子都是无关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将房子留给孩子,对于这种做法,我国法院肯定也是支持的。但是离婚将房子留给孩子,不能仅凭口头约定,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才正式生效的。想要这么做的话,夫妻双方就需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一、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 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 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二)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三)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四) 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 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五)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是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的。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以后,最好还是到公证处办理一下公证,因为有的时候在房产局办理过户的时候,房管局也会要求当事人办理赠与协议书公证的。赠与协议书公证以后,准备好必备的材料。直接到房管局过户就可以。
  
  
总结:理论上来说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分割和孩子都是无关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将房子留给孩子,对于这种做法,我国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想必大多说人都不知道,公司股权如果要转让的话需要缴纳印花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的话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呢?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进入到下面这篇我整理的有关公司......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若人民法院依然受理后诉,将违反“一事不再......


·被告不到场对民事诉讼开庭后的影响大吗?
      被告不到场对民事诉讼开庭后的影响大吗?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公安机关和相关法律部门不能做出合理的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但往往被告人想要躲避法律的制裁而选择不出......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每个人的生命均是平等的,且只有一次,任何人都无权侵犯,所以通常提起杀人犯,您都觉得深恶痛绝,甚至觉得他们都罪该万死,但是法律上对于杀人罪的具体规定其实还区分了多种情形,今天我们就来......


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