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则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此时单位是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的。那一般法定加班费怎么算呢?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许多人看了这条后就自以为了解了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了,往往就忽视了日工资数的计算和小时工资数的计算。其实该办法还有解说:
  
  “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二、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员工因公出差, 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 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1、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 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 早于下班时间回程。 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 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 不论长短程, 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 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 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2、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以标准工时制下的每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为前提, 例如用人单位安排某员工前往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该员工于当日14点从苏州前往连云港, 当晚住宿于连云港。 次日上午前往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并于该日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 假设两地的公路单程时间是6小时, 该员工检查产品质量只需1小时 (以上时间假设为已有客观证据证明) 。 用餐和休息时间员工可自行安排。 那么该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否应当计算, 应当如何计算?
  
  个人认为, 虽然该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 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 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 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 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 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 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3、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某员工于周五14点从苏州到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于周六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 其他假设条件同前例。 这样的情况下该员工的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同理, 该员工从周五14:00-17:30的在途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 而对于周五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 应当视作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工作, 对于周六的1小时服务时间和6小时在途时间为双休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应分别支付150%和200%(无法安排补休) 的加班费。
  
  4、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
  
  按照前述第 (三) 项实际已经明确, 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 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 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5、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在该情况下, 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 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 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 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 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6、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
  
  毫无疑问, 此种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 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也已经知道法定加班费怎么算了吧,在实际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加班的具体时间、加班费基数等等,不然计算出来的加班费数额也是有问题的,就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是你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法定加班费怎么算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则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公司债券与股票,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那么,您知道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一般是可以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但是需要看单位。有的单位需要无违法违纪记录,这样的话就不可......


·过失犯罪有哪些类型2023
      过失犯罪有哪些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


·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
      一、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受理,而非告诉才处罚,是否处罚依据法庭审理结果来确定。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即至少先要由配偶或受害人亲自起诉一次,若法院不予立......


·遗嘱证人无效的人都有哪些?
      遗嘱证人无效的人都有哪些?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一、著作权法保护了什么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


法定加班费怎么算 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