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非法集资已经危及到了人们的财产安全,这种行为是法律绝不允许的。由于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容易受骗,所以有的犯罪嫌疑人会专挑老年人下手。就这样,老年人不明不白的参加了非法集资,事后才发现被骗了,钱也拿不回来了。那么,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请看下文。
一、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公司参与非法集资牵扯员工,员工会被判刑吗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的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法定代表人要负刑事责任,而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量刑要根据每个人在非法集资中的作用和地位来定。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2、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答案是有的。非法集资是一种诈骗行为,您出门在外要多加注意,不要上当受骗。一般骗子会以“回报高”等条件诱导人们做所谓的投资,导致受害者们钱财两空。我国政府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您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总结:非法集资已经危及到了人们的财产安全,这种行为是法律绝不允许的。由于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容易受骗,所以有的犯罪嫌疑人会专挑老年人下手。就这样,老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一、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罚规定有哪些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罚规定有哪些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罚规定有哪些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一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一般农村学校土地性质是什么
一般农村学校土地性质是什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性质分类就是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
·交通逃逸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证社会的治安与稳定,同时也是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束,我国对于交通逃逸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击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交通逃逸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其判刑有着一定的规定要求。针......
·刑事案件追诉期何时起算
刑事案件追诉期何时起算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1、公司与股东签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74条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