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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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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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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