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的几种条件的,房产税是可优惠的:
  
  1、对符合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的人才、重点产业的紧缺急需的人才,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并且在本市工作并且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唯一的住房,暂免进行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已经满三年并且在本市来工作生活的购买人,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唯一的住房,可以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证明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三、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户口问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
  
  3、申办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非沪籍毕业生打分。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无房者不必买房再居转户可挂靠人才。持《上海市居住证》,,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外地人如果想要购买上海的房子,需要了解限制条件,提前查询相关手续,准备好各种相关证明和户口,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相关条件,具体变化还要依据现在实行的买房条例。外地人只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就不用担心在上海买房子的问题了。
  
  
总结: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大家或许听说过债务置换这个词,但具体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概念。对于存量债务置换这个词语是不是就更迷茫了呢,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了解。一、债务置换和存量债......


·房地产开发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房地产开发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房地产行业前期流程如下:一、立项审批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有自己的车,这样一来,道路交通安全就变得尤为重要了,那么交通事故无交强险赔偿无力承担怎么办?根据交通法的规定,没有交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


·遗产公证怎么收费
      遗产公证怎么收费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决......


·关于寻衅滋事和解可以吗?
      寻衅滋事这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会遇到的,因为存在这样的行为,所以法律才会有所规定,才会有对应的处罚措施。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实施一些辱骂他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私募有很多种形式,非法集资的手段也有多种。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两者除了合法性外还有着好几种区别,私募是针对特定的投资者,而非法集资是面向不特定的、有受骗可能性的公众的。不小心......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