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 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 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涉外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关系的处理,怎么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怎么处理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如果涉外离婚夫妻双方是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一律适用中国法律。这就是说,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给?支付标准是什么?涉外孩子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等等问题,都要按照中国法律来解决。
  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在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2-10周岁孩子考虑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抚养比较好;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
  适用的是中国法,即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此时确定子女的抚养费,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吗?民间借贷关系中不写借条可以还钱,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通常在借款合同当中,当事人都会就还款的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在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那么作为借款人自然应当履行自己还款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借款合同到期了之后不还款的......


·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可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虽然能够一时获利,但最终却会导致市场交易秩序的混乱。而行为人要是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话,那么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究竟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包括能确定伤残的等级,可以确定误工的时间,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


·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诉讼中难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要是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呢?而在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诉讼标的额和诉讼费的关系是什么?
      诉讼标的额和诉讼费的关系是什么一、诉讼标的额和诉讼费的关系是什么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


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