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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职权都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行政机关人员在行驶职权的时候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通过自己手中的职权侵害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违法致使我国公民遭受到财产损失或者物质损失的话,公民都可以依法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赔偿。而且国家对于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本身就有明确规定。
  一、行政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赔偿责任得构成的要件如下:1、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职务违法行为。所谓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3、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因此,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联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纽带,是责任主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前提。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二、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首先既然是属于行政赔偿的,肯定要求赔偿的主体是属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赔偿肯定是因为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存在职务违法的行为,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后果,而且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是存在因果关系的,这四个方面就是行政赔偿责任的主要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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