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二)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四、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阅读完上述内容您对自动离职后单位的赔偿问题一定已经有了了解。我们提示,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问题上有争议,可以咨询本网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是属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


·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
      一、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


·国务院关于员工辞退的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员工辞退的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不能撤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