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

  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喝醉酒开车在路上飞驰不只是对自己安全不负责,同时也对您的人身安全不负责。在醉驾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此,我国对醉驾的管制很严。虽然您都知道醉驾对我们都不好,事情发生后虽有悔改之心,但是却不想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都想进行醉驾血样复检申请,看看能不能从轻处理,但是,复检一定要慎重,至于为什么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一、为什么醉驾血样复检申请要慎重?《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申请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有充足的理由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或者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以及其他原因影响鉴定人作出正确鉴定的,其鉴定意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而提出的申请。鉴于醉驾案件的特殊性,在审查起诉醉驾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对血液酒精含量提出的重新鉴定的申请,检察机关不能轻易启动。血液鉴定作为醉酒驾驶的决定性证据,由于其证据的特殊性,在重新鉴定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血液的保存期限有限。侦查机关对血液的保存期限为3个月,对于只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危险驾驶案件来说,有些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往往距案发已经4至5个月,因此当醉驾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异议时,血液样本已经不能反映当时情况。二是血液抽取量有限。在对醉驾嫌疑人进行首次血液鉴定时,抽取的血液量一般能够支持作两次血液鉴定。如果嫌疑人在每个阶段都提出重新鉴定,案发当时抽取的血液量将会消耗完毕或达不到重新鉴定量的要求。三是会出现血液鉴定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血液作为鉴定标的物,不论是在抽取还是保存过程中,可能存在挥发或中和等情况。因此会出现第一次血液鉴定时,达到醉驾标准,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而重新鉴定的结果往往低于首次鉴定值20至30毫克/100毫升,这就有可能出现犯罪嫌疑人在第二次鉴定的时候,达不到醉驾标准。基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新鉴定,如确有必要进行重新鉴定,只能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6条规定,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4.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5.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6.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对于醉驾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驳回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同时告知其理由。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需要重新鉴定,因为血液鉴定的特殊性,应当以一次为限,而且在重新鉴定时,应当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二、复检一定可以申请成功吗?值得强调的是,应当在首次鉴定时注意证据搜集工作的合法性,尽量避免重新鉴定情形的出现:一是鉴定意见应当及时告知嫌疑人,并告知其提出重新鉴定的权利。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出现车辆损毁或人身伤害情形时,往往对于赔偿问题未及时调解,也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对此,侦查人员在取得血液鉴定结果后,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嫌疑人,不能延误告知。如果嫌疑人有异议,侦查人员可以及时核查鉴定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重新鉴定。二是利用出警执法仪,对醉驾者血液的抽取、送检、鉴定等环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醉酒驾驶者,在审查录音录像后,如果不符合重新鉴定的申请,就可以直接驳回。三是采取快速办理机制。对醉驾这类不予逮捕的案件,相关部门应联合制定完善的案件快速办理程序,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明确责任,既能有效保证案件质量,也可以节约司法资源。综上诉述,我们认为进行醉驾血样复检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因为复检的时候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还有就是复检并不是一定就可以申请成功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最后,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特别是醉驾,希望您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杜绝酒后驾车,谢谢您。
  
  
  
总结: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喝醉酒开车在路上飞驰不只是对自己安全不负责,同时也对您的人身安全不负责。在醉驾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做亲子鉴定要多少钱?做亲子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做亲子鉴定要多少钱?做亲子鉴定多久能出结果?一、做亲子鉴定要多少钱其实,亲子鉴定的类别不同,其收费也不相同。亲子鉴定一般分为两大类: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1、个人亲子鉴定......


·移送管辖之后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移送管辖之后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
      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很多业主因为需要资金周转把名下的房子出售了之后,户口还没有迁出,严格来讲一套房子只能落户一个家庭的户口,不允许一房多户,并且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对......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


·拍照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拍照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