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有一部分劳动者对于自己的权益往往是后知后觉的,就比如说书面签订劳动合同这件事。当然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劳动者,会在一开始就督促和公司签订书面合同。问题有些人自己在单位已经工作了一年,都从来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所谓的书面合同。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二、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4、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都已经有一年了,却仍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明显是违法的。希望有部分劳动者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得法律常识以后,能够主动的和公司索要自己应得的赔偿,并且及时的要求用人单位和自己补签劳动合同。最好是从一开始就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工作一年再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补偿的话,可能多少也会影响到自己以后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总结:有一部分劳动者对于自己的权益往往是后知后觉的,就比如说书面签订劳动合同这件事。当然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劳动者,会在一开始就督促和公司签订书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破产债权申报资料要提供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资料要提供哪些一、《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


·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一、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专利权是通过法律保护专有权益,非专利权是通过保密保护专有权益。2、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一、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是什么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女性总是处于弱势地位,不论是生理上的,还是社会地位上的。在婚姻关系中,其实......


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