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
  
  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二、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不愈的;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根据上述情况判决离婚是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定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的,所以,当事人有以上情形的,应该注意证据问题。
  
  至于有的人单位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但其实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而不是不当庭宣判,这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不想让别人旁听离婚案件,则此时完全可以以涉及到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至于是否当庭宣判,通常会结合案件的复杂程度来进行判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是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很多夫妻并不知道那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起诉离婚......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一个很注重和讲究“吃”的国家。因此,您对食品的安全和要求也会格外重视,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制定程序等,能够让我们更加放心选购......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内容?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用人方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解除的一种行为,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致然后进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就涉及到怎样写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问题,接下......


·出轨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出轨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事实上,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


·轻伤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有人就有纠纷,有纠纷就会有碰撞和伤害产生,本人将为您介绍一下轻伤司法鉴定标准,以供对照。轻伤是在刑事案件中比较多的情况,重伤死亡总在少数,因此了解轻伤司法鉴定标准是很重要的,因为其......


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