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给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当事人,然而现在社会却存在着太多的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的?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的?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2、抚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3、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4、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以上材料明确了离婚判决中抚养费的金额相关问题、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项。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不仅离婚双方当事人会受到一定的打击,对孩子的心理伤害也尤其大。离婚后,一方来抚养孩子是比较艰辛的,所以另一方来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是很有必要的。定期给孩子抚养费也是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的条件之一。
  
  
  
总结: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


·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合法的债权。那么,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呢?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债权人才能将债权对外转让。当然,债权人还不能忽略它的限制条件,那债权......


·借钱收条怎么写?
      借钱收条怎么写?生活中难免有急事会找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免不了要写借钱收条来作为双方凭证。那么,借钱收条该如何写,需要注意哪些格式?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借钱收条怎么写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是不是重婚?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是不是重婚?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不一定是重婚,首先要看我国法律上认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上所认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虽然没有结婚但却以夫妻名义......


·公司房产赠与股东个人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么?
      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么?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