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议拟定,并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便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出现约定事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拟定合约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第( )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 .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为期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二、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该通知书中,必须记载为何要解决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解决后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在拿到该通知书后,若存在异议,是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提起法律诉求。
  
  
总结: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议拟定,并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便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出现约定事由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之分,共同点都是利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手续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人员通常会采用承诺回报给集资人高额的利息以利诱集资人的手段骗取财产。非法集资就是吸收社......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债务人就要及时偿还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民事关系,双方都要履行各自的义务。日常生......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


·民事诉讼中延期举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延期举证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中延期举证的规定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有困难(如行动不便,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等),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延期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