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自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地点进行规定了之后,不同的司法机关都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受理案件,而对于越权受理的行为,相关执法人员不仅会被开除公职,还有可能会面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那么,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呢?
一、民事诉讼起诉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应包括的内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人民法院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特殊情形下也可以是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有权受理,对于无权受理的清新,需要及时转交给其他司法机关。为了节省时间,公民在起诉前,也需要确定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
总结: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自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地点进行规定了之后,不同的司法机关都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受理案件,而对于越权受理的行为,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领取遗嘱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领取遗嘱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只有满足是事业单位职员的直系亲属的条件时才可以领取遗嘱抚恤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应按月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1.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居间合同风险的主要产生原因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和委托人都面临着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双方面的,不是单属于哪一方的。而在居间合同中......
·农村拆迁彩钢瓦补偿是否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呢?
农村拆迁彩钢瓦补偿是否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呢?房屋拆迁补偿是在所难免的,很多拆迁户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的具体内容并不是很熟悉,大概知道拆迁有补偿或者拆迁以面积来衡量计算,像农村拆迁......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一、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电动车受伤的不算工伤,因为坐电动车属于违法搭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夫妻之间产生的问题会很多。而产生的这些问题,也有可能导致夫妻之间婚姻的破裂。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纠纷需要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就是起......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