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每个领域都设有相应的责任人,来维持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每个专业的部门也会设有相应的专责监护人,那么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下面我将就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来进行详细的解释。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确保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首先是变动是否合适,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必要时予以补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还应具有以下责任:
  
  1、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
  
  2、监护人如果系过失导致的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负责给被监护人医疗。如果监护人的过失给被监护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严重的有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本着为被监护人生命健康及成长负责的原则,被监护人的其他直系近亲属或基层民政部门,可以依法要求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将被监护人的监护权转移于己方名下。
  
  3、刑法260条规定,对年未成年、年老、患病、残疾人负有看护、监护义务的人虐待被看护、监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或其他责任人,按照前款罪处罚
  
  4、刑法261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0条、261条
  对于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而言,其任务十分繁重,不仅要保障国家的财产安全还要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您而言。
  
  
  
总结: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每个领域都设有相应的责任人,来维持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每个专业的部门也会设有相应的专责监护人,那么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吗?
      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吗?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有凭证借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债,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


·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


·有凭证借条消不了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有凭证有借条不还款会面临法院起诉。凭证和借条可作为证据,有这些证据法院会判罚还款,法院强制执行。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无力偿还建......


·一、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
      一、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工伤后被公司辞退显然是不合法的,工伤后无故辞,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用......


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