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社保应该都是由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在劳动关系更换的这一过程当中,本人的社保肯定是要出现暂时性的断缴这种状态的。说白了,也就是员工在和原来的用人单位离职以后,到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这一段期间,有很多劳动者都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员工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一、员工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二、员工离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离职协议时细节问题处理
  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年一个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问题处理
  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所以,只要双方能关于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不是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履行的,也可认为有效。
  3、补偿项目项目处理
  协议中最好能罗列全部的补偿项目,或者有“包括但不限于”以及“以后再无其他争议”等表述,以便一次性全部解决。
  通知手续需到位
  关于通知手续的到位,最主要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违纪解除,特别是不辞而别的情形。
  针对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公司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公司将不再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他何时何地办理工作交接。针对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注意内部流程的合法性,也就是:
  1、员工违纪行为的确认,如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旷工等;
  2、解除通知的作出与送达,要注意必须是违纪行为与解除依据相一致;确保解除通知能送达员工(具体方式见以前相关风险预警的内容);
  3、解除决定告知工会,解除通知交由公司工会备案一份。
  综上所述,对于员工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的这个问题,如果您是在同一个省市之内更换的劳动合同的话,肯定原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会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的,如果到新单位在继续上班的话,由新单位给办理参保手续,社保关系就会转入到新单位当中的。如果是跨省市的劳动关系转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的窗口办理社保转移。
  
  
  
总结:社保应该都是由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在劳动关系更换的这一过程当中,本人的社保肯定是要出现暂时性的断缴这种状态的。说白了,也就是员工在和原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是一个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问题之一,要看一个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就必须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关于检测的内容在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有很多,不像平时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它很可能涉及到违法、伤人,甚至犯罪,所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不容轻视。下面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作相关的分析。......


·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什么?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吸毒,吸毒的事情我们肯定都听说过不少。吸毒对于一个家庭和个人来说危害都是非常大的,往往会搞得家离子散。毒品犯罪的案例也是有的,有关于毒品方面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处三年......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包括在内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经济补偿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
      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那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行驶自己的公民权利保护自己的利......


员工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