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
  
  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债券发行的,但是如果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跟上市公司发行是否有区别呢?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呢?让我们带您寻找答案。
  
  
  一、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发行主体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 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三、发行企业债券与其他融资方式的区别
  
  相对于从商业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发行股票等传统融资方式,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更具有如下优势:
  
  1、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只要够规模、够条件的,都可以发行债券。
  
  2、期限优势:企业债属于中长期融资方式,资金使用期限为3-10年,而且可以持续发行二期三期,企业可自由选择;银行贷款主要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不能满足企业的中长期项目用资需求。
  
  3、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融资风险。债券的融资成本跟信用级别、担保情况、发行期限等因素都有直接联系。而且我国正处于加息通道中,发行企业债可以锁定利率,规避加息风险。
  
  4、审批效率:企业债属于国家大力推荐扶持的融资品种,符合发行条件即获批准,而且资金一步到位,余额由券商包销。
  
  5、资金用途:企业债募集资金用途比较灵活,可以用于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偿还银行贷款等。
  
  6、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资金来源的通道丰富了,企业发展的基础当然更加稳健了;改善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适当增大资产负债比重,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既能够督促经营管理者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注重运营效率,也能够提高企业的单位盈利水平。
  
  您通过资料了解应该大致明白: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确实有一些硬性条件,包括资产要求,用途要求等,同时还需要走正规程序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批准方可发行,另外发行企业债券还跟其他融资方式有一些区别,您值得留意一下,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在线律师欢迎您咨询更多问题。
  
  
  
  
  
总结: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信用卡诈骗案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毕竟不是一有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信用卡诈骗案数额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


·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
      一、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我国法律对催收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催收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引......


·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肯定会被判刑吗?
      一、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肯定会被判刑吗?已经走到批捕阶段了,也不一定会被判刑。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不管是拘留还是批准逮捕......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就有重婚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在婚前发现时,两年内可以起诉对方,而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在离婚一年内,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中的财产......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