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当中缺一不可,刑法当中虽然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向社会公众非法筹纳资金,这里的社会公众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人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指少数人的。如果是向少数人非法筹款,就不能按照非法集资论处了。那么,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一、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形式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不过刑法当中规定了非法集资有一种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人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人数在一百人以上,单位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的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一百人以下就不属于非法集资了,您千万不要给搞混了。
总结: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当中缺一不可,刑法当中虽然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向社会公众非法筹纳资金,这里的社会公众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人数,但有一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判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严重点的会处劳动教养......
·被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
被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家庭本来就是每个人需要长期肩负的一个使命,所以有些时候,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姻当中哪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也许可能就是因为长久的生活确实已经没有了感情,不想再继续这种......
·域名恶意抢注案件包括哪些情形
一些比较顶尖的一级网站域名,
域名恶意抢注案件包括哪些情形一些比较顶尖的一级网站域名,不管是在我国还是在国际上,都可以进行网站域名抢注,本身正常情况下的网站域名抢注是受到法律的支持的,国家也不会进行强制干预。......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续签要在多久完成?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续签要在多久完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
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