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一个案件如果需要起诉的话会去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每个法院所管辖的案件范围都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二、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关注:“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
  
  (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
  
  (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
  
  (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和检察院《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虐待被监管人案;⑥报复陷害案;⑦破坏选举案。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②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③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④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主要涉及到的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第一审案件分工管理的相关规定,这种管辖包括立案上面的管辖以及具体审理上面的管辖。具体的您可以在当地咨询律师。
  
  
总结:当代社会,您都知道一个案件如果需要起诉的话会去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每个法院所管辖的案件范围都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离婚后一方监护人死亡的,不需要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与其家人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对方并没有义务进行支付。二、应该由谁抚养孩子?离婚后子女的监护......


·公司租入专利权可以作为资产入账处理吗?
      公司租入专利权可以作为资产入账处理吗?不能作为资产入账,因为没有所有权。一般租入专利权都是经营性租入,所以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只需按月租赁费计入相关费用即可。无形资产它们没有物质实......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一、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具体的听证规定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


·一般保证和连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一般保证和连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


·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一、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法律规定盗墓未遂将会按照盗墓罪既遂从轻处理。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不过盗墓罪的处罚本身严重,能不能判缓刑不一定。根据《刑法》......


·诈骗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么?
      诈骗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么?诈骗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