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为了保障资金和商品的流通,我国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为了保障资金和商品的流通,我国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这一部法规,规定了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进行动产抵押。但是要注意动产抵押是要进行登记的,那么你知道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吗?本文就罗列出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2、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3、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4、注销登记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动产抵押登记办理要明确办理的内容,比如抵押人的基本信息、债权数额、担保范围等,动产抵押登记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动产抵押登记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要注意动产抵押登记书材料和内容的齐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诈骗取保候审跑路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的手段,是在对于法院的处决有异议的时候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提出异议,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然后由法院判决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如果......


·这些情况土地确权不予登记该如何解决?
      这些情况土地确权不予登记该如何解决?1、在二轮承包的时候没有能力承包土地的低保、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不能给予确权登记。2、在二轮承包时没有承包......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一、股东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不一定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分析情形如......


·一、达成退休年龄误工费判决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达成退休年龄误工费判决书内容是怎么样的?达到了退休年龄,要求支付误工费用,在我们国家司法实践当中,法官确实有的是支持的,所以在这份判决......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农田水利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农田水利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1、总承包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


·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类别是非常多的,包括您比较熟知的法医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笔迹鉴定等各种各样的。所以肯定不同的鉴定类别,参考依据是绝对不一样的......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


·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不小心还是因为同事不小心,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此时其实可以尝试申请一下工伤认定,看是否会构成工伤。按照规定负......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建设方拿到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及监理方。工程监理的责任重大,监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双方会通过一份工......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为了经济利益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企业单位会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会要求在工程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