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非法拘禁行为剥夺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而这恰好是《刑法》保护的法益,因此在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非法拘禁行为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里就说到了对非法拘禁犯罪的量刑处罚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您参考。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个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经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此时都已经知道常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是如何进行详细规定的吧。这个内容是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一、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公司让签承诺书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无罪辩护的内容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


·国际合作投资的优缺点都?
      国际合作投资的优缺点都有哪些国际合作是很常见的,随着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加剧,国家合作更加频繁国际合作投资也是随之而来,国际合作投资也是加剧了......


·工作超过十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工作超过十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


·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主要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必须一次性交齐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必须一次性交齐吗?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不是必须一次性交齐,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


·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哪些方式
      协商和解。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


·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一、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铁路部门对特殊人群做出了相应的购票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学生群体。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根据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进行......


·传染病的预防从那些方面进行实施?
      传染病的预防从那些方面进行实施?传染病预防1.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