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


·母指骨折工伤十级的赔偿是多少?
      现如今,工作中受伤事故屡屡发生,大多数的农民工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了解,工作危险系数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欠缺,对于农民工的利益保障缺失,这不......


·一、嘉兴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一、嘉兴离婚财产怎么公证?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


·一般房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般房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规......


·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吗?
      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吗?1、《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实施后,《继承......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有权享有相应的补偿,这是对劳动者的支持与保障。对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差......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


·开庭后法院退回侦查可以吗?
      一、开庭后法院退回侦查可以吗?开庭后,法院不可以退回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不会主动退回到公安机关重新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