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4]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大学生掏鸟案,那个大学生就是因为捕猎了十几只鹰隼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南京律师网。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情节严重的条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www.njLawyer.cn。南京律师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一方在主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提出离婚协议申请的时候,一般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一般的话想要解除......


·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
      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限价商品房一般是价格比普通商品房要低,房型要小,是为了能让很多收入处于中等水平以下的家庭而建设的。由于限价商品房限定时间......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妻子举报丈夫酒驾并不能因此而不受责罚。醉驾的处罚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虽然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都设有一定的期间,且经过一定的期间都会对当事人发......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物权法》第188条确立了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


·做生意欠钱拘留拘留多久
      做生意欠钱拘留拘留多久1、单纯的欠款不会被拘留。2、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院拘留的,拘留最长时间是15日。3、如果是因欠款发生纠纷......


·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委托人以及委托的律所方基本的信息;指派的律师人选以及律师的代理权限;需要缴纳......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农村房屋确权颁证想必广大农民都耳熟能详了,房屋确权主要确的是什么权呢?主要确的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宅基地......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很多工程都需要多方的参与之下才能完成,这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申请商标续展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


·对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对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对方出轨离婚如果给自己身体或精神造成重大伤害或者对方长期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在最新发布的《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