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4]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大学生掏鸟案,那个大学生就是因为捕猎了十几只鹰隼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南京律师网。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情节严重的条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www.njLawyer.cn。南京律师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结伙斗殴算寻衅滋事吗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人们说什么层次的人接触什么样的朋友,所以说能够结伙斗殴的这部分人群很明显是属于一根筋,目无法纪的,甚至......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说起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除了要知道具体的保护范围、方法以外,作为商标权人还应该知道我国关于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样......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是针对第三方机构的,如果对保证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了纠纷的话,那么肯定是债务债权方的相......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什么一、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什么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


·县城土地使用证独用面积是什么?
      人们在县城买房,拿到房子后要办一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都关系到房屋的产权归属。在土地使用证里面,一般会写清房屋落实面积、土地类型、土......


·老人立遗嘱如何证明精神状态正常?
      老人立遗嘱如何证明精神状态正常?老人立遗嘱证明精神状态正常可以事先到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证据。如果老人本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情况正常,......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啥其实我们的公司法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的修订当中。所以说对一些正在经营企业和想要创办企业的人来说,要及时了......


·民间企业注册资本金如何入账?
      民间企业注册资本金如何入账?注册资本入账时会计需要做账,新建账时:借:银行存款:实收资本即可。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资本......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是否被认可?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


·爸妈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么
      爸妈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么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