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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旁变压器噪音的责任认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者,其应承担住宅建筑的隔声、防噪义务,应避免在住宅建筑内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及其他有噪声振动源等设备用房.www.njLawyer.cn。如受条件限制需要布置时,应符合现行的建筑防火、建筑隔声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可视为住宅建筑的质量标准,由于开发商不合理设置变压器致小区公共设施噪声未达到上述规范所要求的标准,作为开发商的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可以确认两被告系噪声源的建设者,即污染者,其所布置的变压器排放的低频噪声具有致害性,故两被告存在环境污染行为。被告分公司系由开发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并承担民事责任.www.njLawyer.cn。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设立公司开发总公司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www.da64.net

    案涉10KV电力增容工程的施工、部分设备及部分装置性材料的采购项目,系由开发总公司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电缆由开发总公司提供,其它材料设备(干变、高低压柜、户外环网柜由开发总公司指定生产厂家生产并附设备采购委托书和生产厂家报价单)由第三方公司供应,第三方公司负责整体电气工程施工调试长三角律师网。上述电力增容工程的设计单位是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律师网。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是基于两被告是开发商,是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者,即使存在施工不当或管理不当,两被告可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主张相应的权利,原告选择要求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并无不当南京律师网。环境侵权中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而两被告所主张的本案第三人存在过失并非法定免责事由,两被告据此主张其不应当承担责任,本院不予支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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