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然资源纠纷的解决方法

1.自行解决方式www.njLawyer.cn。自然资源纠纷自行解决方式规定了和解、调解两种形式南京律师网。和解,主要是纠纷两方依据民间.惯和自行约定,本着充分协商和意思真实表示,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调解方式分为两种,即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资源纠纷的调解;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附带地解决纠纷,比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在就土地权属争议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可以先就争议进行调解。 

  

    2.行政解决方式www.da64.net。我国资源纠纷的行政解决包括行政调解、行政处理、行政复议三种形式,是解决资源纠纷的主要形式长三角律师网。在跨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矿产资源纠纷解决中,资源纠纷的行政裁决作为最终裁决而存在;在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等权属纠纷中,资源纠纷的行政处理作为司法解决的前置程序而存在。

  

  (1)行政调解。资源纠纷行政调解的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解决资源权属争议的各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和解决资源污染、破坏争议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资源行政调解的主要对象是资源侵权纠纷,也包括资源权属纠纷。原则上对资源行政案件不作调解。行政调解是诉讼外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以纠纷正在调解为理由剥夺当事人的诉权www.njLawyer.cn。如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因水资源破坏发生纠纷,请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对调解不服的,只能以原纠纷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www.da64.net。行政调解协议书一般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实现。

  

  (2)行政处理南京律师网。根据我国各类资源保护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调解资源纠纷案件时,只能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资源权属纠纷作出行政决定,而不能对申请调解的资源侵权纠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www.da64.net。行政机关就资源权属纠纷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一般不是终审决定。但由国务院对跨行政区水事纠纷或者矿产资源纠纷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除外。行政处理是国家对自然资源管理实施行政干预的一种手段。

  

  (3)行政复议。因资源行政纠纷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资源权属纠纷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另一种是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对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www.da64.net。行政复议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除法律规定为终局复议的情形外),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当事人或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行政复议只是解决资源纠纷的主要监督程序,而不是终审程序www.njLawyer.cn。

  

    3.司法解决方式。即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资源纠纷。我国解决资源纠纷的诉讼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民事诉讼,二是行政诉讼。当然,对因污染、破坏资源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刑事诉讼,也是司法解决资源纠纷的一种形式南京律师网。

  

  (1)民事诉讼。对于资源污染破坏、资源承包经营等资源民事侵权纠纷,都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长三角律师网。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资源纠纷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调解有利于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资源纠纷,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友好关系,是一种比较可行的资源纠纷解决方式www.njLawyer.cn。

  

  (2)行政诉讼长三角律师网。行政诉讼解决资源纠纷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www.njLawyer.cn。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资源权属纠纷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管理机关www.da64.net。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资源权属纠纷当事人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无偿使用期限、甲方的责任、乙方的责任、法律依据......


·想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是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也有离婚的打算,并且夫妻也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此时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离婚,否......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一、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


·强奸罪适用逮捕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没证据能批捕吗如果没有证据的,是不能批捕的。二、适用逮捕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


·醉驾五年后考驾照没档案是否可以补办?
      醉驾五年后考驾照没档案是否可以补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类以......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来说,投资入股这种新型的合伙方式越来越受到您的青睐,在实际投资经济活动中,因投资入股产生的经济......


·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一、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了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话,说明此时双方之间在这方面是产生了争议的,那么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判决。......


·一口价黄金算不算诈骗?
      一口价黄金算不算诈骗?一口价黄金一般是彩金,真正的黄金是按照每克多少钱计算价格。一口价黄金往往不是真正的黄金,而是黄金和其他金属的合成物。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