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我们都在努力赚钱买房。房地产商也在动用各种手段促使消费者买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使用订金这种形式尽可能的拉住购房者。那我国法律对房地产中的订金是如何规定的呢?了解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避免购房损失。将为你详细介绍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订金在法律上没有定金明确和规范。因此即使您在买房中已经缴纳订金,在违约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请求房地产商将订金予以退还。在不能全额退款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购房情况属于上文提到的四种情形,是可以主张全额退款了。了解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可以更好的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在请求订金退还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不妨多咨询相关律师,登录网站,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支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责任人员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则是除此之外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私营企业都是个人独资,由一个人履行出资义务。在这种公司中,老板基本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全面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形象。当然,......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模板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模板的区别是什么?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


·犯罪人诈骗六万怎样争取缓刑?
      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六万怎样争取缓刑?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六万争取缓刑需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适用条件如下所述: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一、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


·一、劳动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
      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犯罪中止适用于行为犯。因为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由于犯罪中......


·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由专业的代理律师进行相关的取证,也就是证明抚......


·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从Z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