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不一定侵犯专利权。如果在产品上标注别人已有的专利号则侵犯专利权;如果是标注的是自己编造号则没有侵权的主体,则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是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的行为所受的处罚要比单纯侵犯专利权所受的处罚重得多。因为假冒专利危害的是社会公众。根据现行的专利法,单纯侵犯专利权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假冒专利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假冒专利行为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法院在受理后,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做下列工作:1、立即聘请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调阅原告的专利文件,了解案情。2、配合专利代理人收集材料,准备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3、研究起诉状内容和原告证据材料,收集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反诉证据,配合代理人撰写答辩状,一方面提供专利无效请求证据,请求法庭依法中止诉讼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诉。一般情况下,在十五天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无效请求的,法庭会中止诉讼程序,等待专利局对无效请求的决定。此后,一方面由专利代理人完成整个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另一方面,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一步收集反证证据,等待无效决定作出后法庭的再次开庭。在经过上文介绍后,我们知道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对他人专利的侵权。如果在产品上标注别人已有的专利号则侵犯专利权。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屋面工程是重要的单位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商品房的正常使用,如果屋面工......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离婚时要带两本结婚证吗
      离婚时要带两本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区别吗?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区别吗?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但也有时不等,说明......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公证劳动合同费用每件收费50—100元。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费用:(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在我国怎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在我国怎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


·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行为?
      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行为?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1、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