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不是说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追诉期,也即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追诉期呢?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追诉期又可以叫做追诉时效,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己报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无论抓到时距发案时有多远,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综上,合同诈骗罪也是有追诉期的。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呢?
  二、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犯罪的量刑处罚如下: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在不同的量刑幅度下面,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同的。有的时候是五年,有的是10年,甚至还有20年的追诉时效。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对于每个刑事犯罪来讲都是有具体的追诉期的,但不同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也就意味着具体的追诉期不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网络诈骗多少钱坐牢?
      构成网络诈骗多少钱坐牢?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


·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认定 走私贵重金属罪会判几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是走私罪中很重要的一项罪名。贵重金属是国家相当重视的一类物品,对其流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那依据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认定?同样......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两种法律,一种是继承法,一种是婚姻法。这两者有所交集,但并不是全部对应的。婚姻法保护人们的婚姻,也保护婚姻破裂时候人们的财......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内容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具有瑕疵的物证、书证等。这时为了公正起见,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通常法院都有会一个对外委......


·大家都知道的事,安置房指的是拆迁的时候政府给被拆迁的安置的房
      您都知道的事,安置房指的是拆迁的时候政府给被拆迁的安置的房屋,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并不知道安置房具体指的是什么,因此许多人都想要知道安......


·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相信您都清楚,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主要是为了通过鉴定的结果来对事故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由此可见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是多么的重要,而要是在鉴定过程中弄......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如果......


·公司可以没有注册地址吗
      公司可以没有注册地址吗注册公司流程: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1、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查名表格(名字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


·刑事案件中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287条规......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如下所述。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在我国投标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我国投标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