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银行是否会倒闭 银行倒闭的后果是什么?

银行是否会倒闭 银行倒闭的后果是什么
  
  一、银行是否会倒闭?
  
  我国银行是允许倒闭的。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二、银行倒闭有什么后果
  
  1、有可能自己的存款只能拿回来一部分
  
  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所以自己的存款最多只能拿回50万其余的则可能拿不回来。
  
  2、银行的债权人可能拿不回债权
  
  我国关于银行的,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 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
  
  (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 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 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 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所以银行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是在最后清偿的,可能会到最后得不到偿还。
  
  3、还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与经济上的动荡等一系列后果,所以虽然银行可以破产,但是一般国家不会让它那么容易破产。
  
  银行虽然可能出现破产,但是国家一般不会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您也不用太担心,即使出现了银行破产,也会对人们的存款的清偿放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只要您分散存款,即使出现破产的情况,人们的存款也会得到清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方面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8%。2、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额......


·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
      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后,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


·批捕之后多久进行审判?
      一、批捕之后多久进行审判?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


·2023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证人作证制度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其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最主要依据就是证据,而证人证言就是证据种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具体实际中,有的案件在......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一、医疗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


·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
      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一、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人事部门应该如何处理:?1、先了解引起打架的事由,先从当事人一个一个了解,再通过其他在场......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一、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人贩毒50克有可能会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要看是什么毒品,......


·故意毁坏财物罪能调解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能调解吗?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能调解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刑事范畴(刑法第275条),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不可调解。但如果是自诉(个......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有的土地是农民集体共有的,当这些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土地所有者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申请,确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