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立案侦查有什么程序
一、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二、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 立案。
二、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1、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 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 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 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3、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接到的报案,决定立案侦查的,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的限制,但是对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立案侦查期限是有限制的。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方面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1.原告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齐大山镇(判甲炉村、桃山村)、......
·陕西省离婚儿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不少家庭因离婚而变得不和谐了,但是到了离婚这一步了也不会选择回头。不能因为离婚而损害孩子的基本的生活,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抚......
·车划痕险怎么赔付的具体规定
在购买了一辆新车后,许多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各种保险,其中,就有划痕险,但是,许多人于划痕险都不太了解。那么在您为您的爱车购买了划痕险之......
·在我国网络诈骗2023罚金多少
在我国网络诈骗罚金多少生活当中不一定所有的诈骗行为都能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就不能按照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为了方便非法律人士理解而采用的举证责任的通俗说法。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自己给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
·法院能否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呢?
一、法院能否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呢? 法院不可以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保险理赔流程如下: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
·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