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一、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的服务对象是单位和个人,因此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二、转账支票的背书转账支票的使用方式除了转账以外,还有背书,转账支票的背书:1、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2、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转账支票背书样本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3、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4、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6、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转账支票是可以个人使用的,即是可以开给个人的。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一、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时间行使?
      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时间行使?现在很多借款合同都附带一个担保合同,这就涉及到保证人。像主合同中的债务人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


·《民法典》过错方财产分配是否存在少分
      《民法典》过错方财产分配是否存在少分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近些年来
      近些年来,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并得到赔偿,也有一部分人没有得到赔偿,那么对于工伤,工伤认定等级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分为几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标......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拘留期限十天是可能是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拘留具体看你犯的什么事。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不用,在有工会的单位,一般在解除员工的时候需要通知工会。而现实中,有的员工就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通知工会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割方式是怎样的?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虽然会造成人员受伤,但并不是所有都是能够评得上伤残等级的,这需要先申请进行交通事故鉴定才行。相比之下,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