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行为人不赔偿的情况,那么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侵权人不赔偿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判决书生效以后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3、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6、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7、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综上,遇到侵犯名誉权不赔偿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侵权行为人还是不赔偿的,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行为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更多相关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因交通事故起诉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


·一般未成年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一般未成年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在我国,要求公民达到了18周岁之后,才能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意味着,未成年人开车上路的行为,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


·醉酒开车查到罚15分该怎么办
      现在人们经济收入好了,吃饭喝酒的次数也比较高。喝醉酒以后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还是选择开车回家,觉得自己依然清醒,不会被交警逮到。醉酒开车查......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股权投资含义股权投资(EquityInvestment)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经营活......


·一、交通事故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的;1、可以执行被告夫妻的共同财产及配偶的银行存款。2、《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


·劳动合同怎么样算有效期?
      劳动合同怎么样算有效期?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