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依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 三人产生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时失去法律约束力。具体说来,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如下方面: 
   
  1.对于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
   
  2.对于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人的效力 
   
  在日本、中国台湾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之权。但在我国,因在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中已经承认了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在债权人撤销权采取折中说的背景下,撤销权人有权就次债务人的给付优先受偿。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一切费用,系管理事务的费用,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请求偿还。 
   
  3. 对于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撤销权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回财产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按债权额比例分别受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合法的,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知情,而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才发现对方隐匿的有财产,也就是对本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得到充分的分割。......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


·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什么一、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来。如果你保存的自一份丢......


·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查公司股东的身份信息的,具体查询的方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篇幅有限,本文介绍《行政诉讼法》总则内容。行政诉讼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


·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多数因为感情不和,感情都已经破碎了,在财产分割方面就没有必要让着对方了,能多分一点是一点。而在夫妻财产中,房子又占有着很大的比重,财......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什么注意事项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什么注意事项高速公路是很方面的,大大的缩短了两地之间的距离,也节省了当事人在路上花费的时间。但对于驾驶人员而言,在高速公路......


·破产取回权特征主要有哪些?
      破产取回权特征:1、取回权的行使不通过破产程序,但必须以破产管理人为相对人。破产管理人误将不属于破产人的其他人财产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事实上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