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对公民的人身权利的侵害,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不是很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的区别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本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相关知识,区分二者的标准在与实施的危险方法对于公共安全的威胁。我们还在上文为您分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帮助您识别生活中的犯罪行为,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因为专业,所以更好,是您的好帮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时候,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是涉及到土地部分的改制的。土地隶属国家的资产,肯定在企业改制的时候,不能造成国......


·面对拆迁方“花样百出”的逼迁手段,我们应怎么进行应对?
      一、面对拆迁方“花样百出”的逼迁手段,我们应怎么进行应对?  1、及时报警。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如果11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赔偿解除可不可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赔偿解除可不可以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为了使得机动车在受损后减轻自己的维修压力,机动车主在购买机动车时都会相应的购买车损保险,那么,一旦车子出现损伤,就可以及......


·一、深户主动离职后能否申请失业金?
      一、深户主动离职后能否申请失业金?员工本人离职是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险的条件之一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


·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一、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宣判公开的目的主要是使得更多的人了解他人的犯罪行为,使其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


·盗微信算什么罪
      微信属于个人财产,盗微信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如果通过盗微信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


·一、民政局离婚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离婚手续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 有极个别人员对于所谓的知识产权的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有极个别人员对于所谓的知识产权的认识都是非常有限的,更不用说是知识产权贯标了。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要求,知识产权贯标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