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对于加班费的支付做了详细的规定。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计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三、加班时间的限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后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称之为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一、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上么居间人的报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该写在居间合同上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属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体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一般构成要件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1、违约行为......


·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
      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一、同居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协议书需要签订吗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立协议人:甲方:性别:男出生......


·房屋的面积分为了很多种,什么产权面积、公摊面积等等,其中还有
      房屋的面积分为了很多种,什么产权面积、公摊面积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建筑面积,一般房产证上面记载的面积就是这里的建筑面积了。那通常这个房屋建筑......


·婚姻被撤销后,你是未婚还是离异?
      婚姻被撤销后,你是未婚还是离异?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毕竟关系到以后的生活以及下一段婚姻的性质。法律规定,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


·祖辈是法定监护人么?
      祖辈是法定监护人么?有什么规定?一、《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


·当前对中小企业破产的规定有什么?
      当前对中小企业破产的规定有什么?市场中并不是所有成功设立的企业都能够获得利润并且继续生存下去的,那些被对手淘汰的中小企业为了减少损失只能通......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


·房子过户要多长时间
      房屋过户只需要当天的几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15至20个工作日就可以出产证,到时候本人带上身份证到交易中心就可以领房产证,亲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