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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事人索讨第三方债务,收还的债款首先归还我方。



  

 (2) 协助对方发函,起诉、立案、追究第三方违约责任或产品质量责任。如有成效,优先归还我方债款。



  

 (3) 协助对方寻找产品、物资出路,变卖设备及换材料等,以销售款还债。



  

  (4) 配合、协同对方当事人上门讨债,讨回的款均归还我方。



  

  做到以上四点,对方会领情、感激,有利保持友好关系,债款早还、早清。讨债前后,学习积累一些必需要的知识、条件,克服自身的弱点,有利提高讨债业务水平,扩大和巩固讨债成果。



  

  (1)扩大知识面,提高说、写能力。讨债人除了必须熟悉法律、法律和律师实务,有一定语言、文字功底外,再学点哲学、逻辑、社会学、心理学、市场学、商品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基本知识,能增强讨债的机智、灵活性和预测、应变能力。



  

  利用社交圈,及时获取信息。讨债也要靠关系。企业法律工作者平时要净化品格、完善自我、真诚助人、建立信用、广交朋友。最好各业、各界都有一二个熟人,朋友。需要时能求教、求助、求援,及时获取准确、实用、有效的信息,从而在讨债过程中取得优势和主动。



  

  (2)多点“小心眼”,讲点策略。对债务方一套套赖账、躲债、避难的方法,必须提防应付,提防一二。有关业务人员为减轻自己的责任、掩饰私心、显示聪明,在反映债务缘由、矛盾症结时,常常会掺入三分假情况。如有私下暗地交易的,尤其如此。有的审判人员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与对方当事人有私交和利益交换关系。有的袒护一方,通报隐情。有的法庭好言说法,背后暗授机宜。有的律师受聘、受惠于对方当事人,法律天平不得不向法官意志、权势、情面和私利倾斜,难以完全做到独立、公正、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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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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