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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怎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在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时候,要想做出进一步的处理,那么就要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究竟这个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呢?而具体又需要承担多少的责任?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1、驾驶人与所有人为夫妻关系的情况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管理,因此无论所有人登记为哪一方,驾驶人为哪一方,事故责任最终均由家庭承担。但是,如果夫妻对财产管理、车辆使用等有单独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应该按照约定办理。
  2、驾驶人与所有人为为借用车辆关系
  一般亲戚朋友间借用车辆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驾驶人在使用借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事故认定书对于驾驶人需要承担责任的,一般由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应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能证明所有人有过错的,所有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明知道机动车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或者明知道借用人没有合适的驾驶资格、醉酒等情况。
  3、驾驶人与所有人为租赁车辆关系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使用人和所有人(出租公司)之间或者一般个人和汽车租赁公司之间。对于以协议形式明确租赁使用的出租车驾驶人和所有人之间(承包关系也属于租赁使用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长期租赁关系),车辆的使用是因为租赁关系发生的。在租赁期间,车辆的营运收益由驾驶人获得,所有人依据协议获得相对固定的租金收益。实际上所有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根据风险控制和风险利益归属一致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4、机动车已经转让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和买方达成协议并且已经交付机动车给买方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比较特殊。此时机动车车由买方占有和支配,实际上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虽然登记车主为卖方,只要卖方能证明已经将车辆交给买方占有,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5、雇员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的情况
  雇员(驾驶人)在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应当由驾驶人承担的责任应该由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雇员(驾驶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驾驶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多少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了五种,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不同责任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划分的,而不同的责任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是不同的。关于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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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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