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

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想申请财产保全,就必须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但是您知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时,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呢?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分别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三、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的解答,供您阅读,如果只有一个当事人就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多个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递交申请书。要是你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做出有效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不能更改,除非双方自协商一致。债权人更改就是债权人变更,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名字改了,就是债务承担人变更,需要债权......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一、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


·禁止童工的法律规定?
      禁止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的禁止性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


·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欠下大量的债务,所以无奈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但是有一个问题出现了就是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债务怎么......


·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是怎样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姓名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入职时间__________离职时间__________离职(调岗)接收人......


·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


·在哪些情况下成立逃税罪?
      逃税罪可以说是《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的一个罪名,实践中我们要将逃税行为与偷税行为、漏税行为相区分,虽然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因为具体的......


·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
      一、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是不能获得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


·法律援助的规定包括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规定包括有哪些一些人因各种原因比如残疾、经济困难等而无法生存,国家制订了法律援助来维护公民基本权利,那么法律援助的规定包括哪些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