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受不同法律的保护以及约束。但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与商标权会产生权利冲突,这时候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十分必要.那么,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进行相关介绍。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
   1、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2、《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事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上升到立法予以规范。
   3、进行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费用低,保护期限长,个人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死亡后50年,企业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发表之后五十年内。
  商标毕竟有使用商品范围的限制,别人在不同的商品上用你的图形,不构成侵犯你的商标权,如果图形有著作权,即使在不同的商品上,也能受到保护。版权登记相当于商标小全类,限制别人用此图案注册商标,为日后企业壮大,品牌建设做准备。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2、《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综上所述,商标权与著作权分别有《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两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法律条款,结合实际情况能够帮助我们更合理地解决好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同时,针对这两种知识产权的联系与区别加以理解,也能够在这两种权利产生冲突时及时发现,进行维权。以上就是对于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两种知识产权的其他疑惑,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精251能判缓刑吗?
      酒精251能判缓刑吗?醉驾酒精含量超过200,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宣告缓刑。至于是否宣告缓刑,......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受害人对于骗婚怎么处理
      受害人对于骗婚怎么处理?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自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


·法庭起诉最晚多长时间通知开庭
      法庭起诉最晚多长时间通知开庭?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根据法律规定要批捕才能取保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要批捕才能取保吗?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要批捕才能取保,不批捕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的,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有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于乙方......


·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应由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