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院的范围,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中选择。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
  关于约定管辖的范围,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只能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中选择所要约定的法院。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加速发展,很多地方面临的厂房拆迁的问题,同时国家也会给我们相应的补偿来弥补拆迁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的话一般都是数罪并罚的,而且司法机关会撤销假释决定。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


·涉嫌敲诈勒索罪有判缓的可能吗
      涉嫌敲诈勒索罪有判缓的可能吗?涉嫌敲诈勒索罪也有判缓刑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
      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一、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1、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依据各种交易不同,签订合同时间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即可签订合同,与合同买......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可以说,发生这种现象真的是会令当事人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本身在买房的时候,这对于......


·退休人员过节费需要交个税可能性有多大
      一,退休人员过节费需要交个税可能性有多大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纠纷之一,但它却是购房者最不愿意看到的购房问题之一。对于这种情况,作为购房者当然......


·单位行贿案件追溯期是多久?
      一、单位行贿案件追溯期是多久?单位行贿罪的追诉期是十年。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


·怎么进行版权注册,版权如何注册?
      怎么进行版权注册,版权如何注册?版权注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注册,一般来讲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了著作权,但如果经过注册登记的话,那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