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了解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起诉状要几份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写离婚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上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了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其中要求离婚起诉状两份,而当时在书写离婚起诉状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一并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已经制定了三部了,而不同司法解释中作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当然作出司法解释规定肯定都是为了更好的对案件作出审理、判......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与登记物权之间的矛盾,核心问题在于围绕物权期待权的诸多权利如何平衡和保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


·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标准是怎样的?长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中有的过错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


·对被执行人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申请参与分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不论是主债权还是担保债权,均应纳入财产分配范......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商标权是权利人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是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效的,到达了一定的期限后,商标权也是会......


·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如何计算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内安排员工加班工资,但这同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的权益,也就意味着此时原则上员工不同意加班的话,则单位也不能强制要求......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不能中断时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