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注意事项,想必各位都有亲身经历过对吧。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公司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过程,而往往我们在签这种合同都是马马虎虎,也不清楚究竟需要签几份,有什么用途。在这里给您讲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够用的相关知识。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这个证明是很好开的,到原工作单位说明情况,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盖上单位公章即可。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履行预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便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几份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以便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和产生的一些不愉快,可在生活中我们签署这种合同时大部分都是签署的三份,一份里给公司,一份留给自己,一份留到我们的档案里,也有部分人签署的两份,所以对于以上解除劳动合法协议几份的问题,至少是两份。若还有问题都可以到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一、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一)无效婚姻1、重婚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用是4.2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个人信息泄露该怎么维权
      个人信息泄露该怎么维权一、个人信息泄露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如何改立遗嘱,改后的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如何改立遗嘱?若是更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只需要再立下遗嘱即可,以最终立下的那份遗嘱为准。若是需要更改已公证的遗嘱,则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证处......


·征地拆迁企业补偿部分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企业在成立之初,会领取一份营业执照,这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最重要的凭证。企业在后期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因城市建设带来的拆迁问题,按照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目前我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经过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后,......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


·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1、国有土地使用证城镇里面的商品房、经适房、写字楼、国有农场等凡是需要用到国有土地的都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行。......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