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
  
  1、警告。
  
  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性质的最轻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后果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告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三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外,对其他各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均可适用警告。
  
  2、罚款。
  
  罚款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它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
  
  罚款幅度,一般情况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对几种严厉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三种特殊的罚款幅度:
  
  (1)对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行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3)对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3、拘留。
  
  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它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
  
  拘留只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以下人员一般不裁决或不执行拘留: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其他残疾人;正在患严重疾病或性病以外的传染病的,以及家庭有年迈老人、小孩或者严重病人、残疾人等确需被处罚人扶养、护理的人。
  
  拘留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但对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原则,拘留期限可以超过15日。
  
  以上就是对治安处罚的种类的详细介绍,其中我们需要重点注意拘留,这里的拘留指的是行政方面的,而与刑事方面的拘留不同。要是你无法区分这二者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进行伤情鉴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对现场进行勘察,观察受伤人员的情况。如果判断受伤较重的,公安机关会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来确定具体伤残情......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快速,使得近年来在大量的修建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国家为保证被征地......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现在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能要回来,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


·在我国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
      在自己没有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约定,签订合同的办法,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商标。但是,是合同终归要有一个期限,合同到期后,......


·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特病包括哪些?
      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一、特病包括哪些?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19种: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存在各种形式的投资工具,最为常见的就是股票、债券和基金。在这三者之中,基金的专业性最强,风险性和......


·一、醉驾血液酒精浓度220怎么处罚?
      一、醉驾血液酒精浓度220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


·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如何处理?
      司法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在发现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羁押,对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


·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吸毒是违法的行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绝对不能吸毒。自己不能吸毒的情况下,也不能容留他人吸毒。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就是包庇吸毒人,触犯法律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