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一方以分居两年为理由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提供夫妻之间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否则的话法官无法认定夫妻之间是否真正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也不清楚实际分居的时间有多久。
  一、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五)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
  二、当事人收集分局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分居的原因。《婚姻法》规定适用本项判决离婚时,法院应当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二)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逃避抚养责任,自然也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三)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四)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是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在看完上述内容后,详细您已经知道夫妻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都有哪些了吧,而在收集这些分居证据的时候,当事人也需要注意一下上述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民事诉讼法2023管辖问题有哪些?
      新民事诉讼法管辖问题有哪些?在诉讼法当中的管辖问题是每一个诉讼法当中都需要明确的问题,因为管辖问题涉及到相应的案件管辖权问题,所以针对管辖......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一、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协议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协议人:某......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标侵权犯罪追诉标准
      商标侵权犯罪案件在生活中屡见不鲜。特别是发展火爆、前景大好的产品商标,更容易被利欲熏心的人给盯上。有哪些行为是构成了商标侵权?1、销售假冒他人......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诉讼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现在的家庭装修主要包括三种装修方式:半包、清包、全包。半包装修,是指由业主购买主材,装修公司购买辅材。所以,半包装修......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


·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


·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简单地说,即是无配......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以下......


·犯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