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

生活中,盗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其量刑标准一般以犯罪数额作为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不仅要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判处罚金。许多人对此提出了疑问,“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通常罚金是交多少?”对此,我们特地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最后,许多人会问“交了罚金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这一问题。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通常情况下盗窃罪交了罚金,是否还会判刑要看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有三种情况:1、如果是数额较大,未构成数额巨大以上的,有可能单处罚金,则不会判处刑罚。2、还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而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则一定会判处刑罚的。
  二、通常盗窃罪的罚金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简而言之,盗窃罪罚金是必须要上交的,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同时,法院也会根据上交罚金的情况,判断犯罪人员的认错态度,也会因此酌情减刑。并且,通常情况下罚金是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两倍以下。以上就是我们针对“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通常罚金交多少?”这一问题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如果对此还存有疑虑,请在线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取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取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先不说因为自然原因导致的高空坠物,首先,如果个人在生活当中有高空抛物的这一陋习的话,这是一种违法的......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科目?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科目?所谓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支出的,无法准确确定支出的费用是应用那个产品之上的费用,也是一个企业所必须要支出的费用,......


·如何延长信息公开期限?
      如何延长信息公开期限延长信息公开期限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构成抢劫罪具体要怎么处罚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性质比较严重,所以在立法上对构成抢劫罪的数额和情......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挖掘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或古代墓地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罚......


·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多久才能完成
      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多久才能完成?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


·保险索赔指南
      一般索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