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违法所得也很好多种,司法解释当然也会根据违法所得的不同而做出解释,所以我们要区分开来进行分析,您十分关心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能让您明白更专业的解释。
  
  一、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
  
  1、明确了受案范围和条件。 ?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依法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不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也不限于重大犯罪案件,均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2、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 ?
  
  《解释》规定,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具体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开庭程序。
  
  3、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处理原则。 ?
  
  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没收案件的证明标准,但从刑事诉讼理论看,没收案件也应实行“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即应当“证据确实、充分”。据此,《解释》规定,对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申请没收的财产确属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没收;否则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4、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期限。 ?
  
  刑事诉讼法未对没收程序规定审理期限,为了及时审结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释》规定,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但是,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二、违法所得的种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37 号 )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法律对“违法所得”问题关注极少,只是对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详细明确的具体规定。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和随后不断增加的修正案,对“人”的权利行使的正当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对诉讼中的“财物”这一与公民财产权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却鲜有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法律比较重视人权保护,却忽视了对物权的保护。立法上的缺陷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完善,使得侦查机关的扣押、追缴等措施使用不规范,导致司法实践中关于违法所得的问题不断发生,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
  
  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司法解释主要在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我们还在上文介绍了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的种类问题,和我们的司法解释等问题,我们为您找到了专业的答案,如果您遇到了这类问题,建议您还是要及时的咨询帮您解决,因为您自己只是了解情况而得不到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男方起诉离婚书怎么写?一、男方起诉离婚书怎么写?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故意伤人轻伤二级民事部份法院怎么判?
      一、故意伤人轻伤二级民事部份法院怎么判?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打伤对方,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可以自动离婚。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


·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如何处罚一、闯红灯如何处罚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人又都含糊其辞。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极其专业,因此许......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一、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海关查验货物、物品赔偿虽然不以违法行使职权为赔偿的前提,但是,对于查......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借新还旧的借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予以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新还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对土地享有所有权,然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的,这时候......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婚前调查在现在可以说还是比较的流行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都在咨询关于婚前调查的问题,不少的人认为婚......


·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一、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