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随着铁路运输行业的蓬勃发展,在铁路运输过程中也时常发生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一旦发生,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赔偿?????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第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给付赔偿金,不影响旅客按照国家有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规定获取保险金。第七条
  向外国籍旅客、华侨和港澳台胞旅客给付的赔偿金,可以兑换成该外国或者地区的货币,其汇率按照赔偿金给付之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指定银行的挂牌汇率确定。第八条 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自接到赔偿请求之日起30日内答复。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相信读者朋友们一定对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了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的赔偿可以在铁路旅客物品运输损害赔偿的规定中找到法律依据。只有在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以后遇到类似这样的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可以上做更专业的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一样吗?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一样吗?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


·甲方将其名下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
      甲方将其名下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权证的编号:_________......


·网络诈骗责任怎么划分?
      网络诈骗责任怎么划分?网络诈骗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新型诈骗手段,网络诈骗的形式各种各样,一不留神就容易上当受骗。网络诈骗也是一种诈骗行为......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一、离婚后按揭房屋无法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房屋无法过户怎么办?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


·个人欠钱不还欠款人失踪怎么办?
      个人欠钱不还欠款人失踪怎么办?1、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


·夫妻婚前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为避免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因为财产等问题产生纠纷,有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就选择先签订婚前协议,就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尤其是在财产问......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要什么材料?
          您委托我们登记代理公司办理外资公司注册,你只需要提供下面7份材料,接下来我们用专业的服务保证您的公司顺利起步并随之不断......


·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


·法律规定哺乳期不得安排加班的说法出自哪里?
      法律规定哺乳期不得安排加班的说法出自哪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