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一、招摇撞骗罪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在对本罪进行立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首先,
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不单是指非国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员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
,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虽然我国暂时没有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但在《刑法》第279条,当中也是对此罪作出了相应规定的,详细说明了此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另一方面,我们还为您提供了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自古以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在土地上面完成的,所以土地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在我国,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
·不合法的劳务分包亏损工人工资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工人工资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按揭购房注意事项是哪些
随着房价的日益上涨,人们在购房时很少会选择交房时一笔缴清房款,一方面是没有那么多的固定资金,另一方面,一次性缴清带来的经济压力是巨大的。因此......
·代通知金计税方式是什么?
代通知金计税方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
·精神障碍病的人犯罪可以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要判刑,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
·认罪认罚书是什么意思?包含哪些内容?
认罪认罚书是什么意思?笼统的说,就是犯罪者、或者被告者供认自己的犯罪过程,对于指控方没有异议,并且在双方经过法院结案同意的处罚量刑过程。在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