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等于交通费加住宿费加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等于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以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等于本人工资(元/月)乘以27(一级伤残)25(二级伤残)23(三级伤残)21(四级伤残)18(五级伤残)16(六级伤残)13(七级伤残)11(八级伤残)9(九级伤残)7(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等于本人工资(元/月)乘以90%(一级)85%(二级)80%(三级)75%(四级)70%(五级)60%(六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等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等于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乘以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车交强险没过户能检车吗
      买二手车交强险未过户是不能检车的,车子没有过户倒是不妨碍检车,但是没有交强险是肯定无法检车的,检车需要车主个人证件、行驶证还有交强险保单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的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的规定管辖地是哪里?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


·一、我国关于驾驶员酒驾醉驾怎么分?
      一、我国关于驾驶员酒驾醉驾怎么分?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


·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与原则
      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与原则一、土地纠纷问题的解决方法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您,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


·交通逃逸与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逃逸与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


·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之后通常情况下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之后需要对这部分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风格,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了解一下结婚十......


·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单位的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将其借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当事人会构成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是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


·行政拘留和解可以撤销吗?
      行政拘留和解可以撤销吗?行政拘留在和解后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