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

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打官司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打官司的时候只有被告才有辩护的权利,其实不然,原告在法庭中依然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下面针对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这个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
  打官司的时候,原被告双方都有辩护的权利,如果被告说出一些不利于原告的话,原告当然是要为自己辩护,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二、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
  
  
  ?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
  三、打官司应该注意什么
  1、接到法院送达给您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法院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2、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法院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不利。3、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4、不要就纠纷随意发表意见(尤其是书面意见),因为那可能给您带来败诉或不利的风险。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请教您的律师。以上就是我们对于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这个问题作出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由上可知,打官司的时候原告也要学会为自己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上述的解答你还有疑惑,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网站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很多人对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这两个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混为一谈,混淆概念。为此我们帮您整理收集了关于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关知识和材......


·法律规定著名商标该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著名商标该如何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醉驾的事故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醉驾的事故,我国的交通法对于醉驾的情节处罚是非常严重的,那醉驾怎么才能在两年内考试呢,醉驾是没有任何权力可以......


·偷东西被拘留有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盗窃金额不大的,一般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在纸质档案不会有显示,不会留有案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一、编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编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


·人员轻伤立案多久开庭?
      一、人员轻伤立案多久开庭?人员轻伤立案的情况下,一般是1个半月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有待缴清?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有待缴清有哪些风险现行《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


·对股权如何申请查封和冻结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股权的查封和冻结的措施规定如下:51条: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